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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重庆江北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2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841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 微信咨询:tan4811
授课学校:重庆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对于造价工程师是建筑行业当中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一个证书,这授予的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是专业接受特定的部门或者某个单位进行指定以及委托或者聘请,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以及定价等等管理上面的一些业务,还有就是维护其合法的工程经济的专业人才。近些年来报考注册造价师的人可以说是越来越多的,并且这个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属地化教学体系全新上线


分层学习规划小灶面授梯度测试属地服务

分层学习规划

制定四级学习规划,三种学习要求,课前、课中和课后,从学员学习角度,实现学员个人的专属化的学习。

小灶面授

工程计价全过程和本省地方定额标准有机结合,通过点与题结合分析讲解,强化专业属地的学习内容。

梯度测试

根据智能题库系统,结合学员学习进度,分梯度测试,通过学习效果检测反馈,实现教学更有针对性的专属化。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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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节点,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重大调整!


考试分级

考试分级

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

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改为4个专业方向:土建、安装、交通、水利,同时案例分析分专业单独出题。

证书效力

书效力

原造价员、公路水运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原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条件放松

条件放松

非专业的人也可报考一、二级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可。

考试周期

考试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连续2年通过调整为连续4年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为2年。

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

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小时缩短为2.5小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5小时……


优路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开班?


工程教学教研中心优路教学改革标准化教学服务团队
成立工程教学教研中心,培养组建专业教学队伍,实力强大,行业至今无人超越。优路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开启智能学习时代,数据化分析教学,更精准有效。近三年教学成果证明,标准化教学能够解决不同老师授课弊端,并进行统一规范。优路员工2300+,储备并拥有一支庞大的服务团队,专业性强,服务意识完备。


二级造价工程师招生简章



班级类型
 
配套资料课程说明
网络精选班《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一期

网络全程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复习要点》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签约无忧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集训秘笈》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A:当年考试不过科目扣490元;B: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5、服务期内可不限次回看面授课程回放。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二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培训资料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3年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可 配 合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GF—2017—0201)使用。

  (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 专业生于包合 同的订立

  (1)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 借鉴了 FIDIC 编制的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通用条款包括 :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期 ,质量与安全 ,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结算,违约、索赔及争议 ,保障、保险及担保,其他。共10 部分38条。

  (2)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 。专业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承包人和分包人。对承包人和分包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③分包人的投标函或报价书;④除总包合同价款之外的总承包合同文件;⑤合 同专用条款 ;⑥合同通用条款;⑦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⑧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 人、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

  从合同文件组成来看 ,专业分包合同 (从合同) 与主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除主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报价书之外,主合同的其他文件也构成专业分包合同的有效文件 。

  (3)承包人的义务。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使分包人合理预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能够满足主合同的要求顺利进行,承包人应使分包人充分了解其在分包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 。为此,承包人应提供主合同供分包 人查阅。此外,如果分包人提出 ,承包人应当提出一份不包括报价书的主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使分包人全面了解主合同的各项内容。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来源于承包人接受的、分包人承诺的投标函或报价书所注明的金额,并在中标函和协议书中进一步明确 。承包人将主合同中的部分工作转交给分包人实施 ,并不是简单地将主合同中该部分的合同价款转移给分包人 ,因为主合同中 分包工程的价格是承包人合理预计风险后,在自己的施工组织方案基础上对发包人进行的报价,而分包人则应根据其对分包工程的理解向承包人报价 。此外,承包人在主合同中对该部分的报价,还包括分包管理费 。因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

  分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应与主合同中对该部分工程的约定相一致,可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中的一种 。

  (5)合同工期 。与合同价款一样 ,合同工期也来源于分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工期 , 作为判定分包人是否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 ,也应在合同协议书中注明 。

  2. 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1)开工。分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5 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并陈述理由 。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 48 小时内给予同意或否决的答复 ,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答复 ,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 。

  因非分包人的原因而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 迟开工日期 ,并赔偿分包人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 ,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支付管理。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报送该阶段已完工作的工程量报告。

  接到分包人的报告后 ,承包人应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以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

  分包工程进度款的内容包括 :已完成工程量的实际价值、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市场价格浮动的价格调整 、获得索赔的价款 ,以及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应扣除的预付款、承包人对分包施工支援的实际应收款项 、分包管理费等。承包人计量后 ,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内一并提交工程师。承包人应在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 ,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

  (3)变更管理 。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同时,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分包人执行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进行变更工程量计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人参加,以便合理确定分包人应获得的补偿款额和工期延长时间。

  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单独发布的变更指令大多与主合同没有关系,诸如增加或减少分包合同规 定的部分工作内容;为了整个合同工程的顺利实施,改变分包人原定的施工方法 、作业程序或时间等。

  如果工程变更不属于分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费用 补偿或 ( 和) 分包合同工期的顺延 。如果工期不能顺延 ,则要考虑支付赶工措施费用 。

  进行变更工程估价时 ,应参考分包合同工程量表中相同或类似工作的费率来核定 。 如果没有可参考项目;或表中的价格不适用已变更工程时 ,应通过协商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费用加到分包合同价内 。

  (4)竣工验收。专业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若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 ,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如果分包工程属于主合同规定 的分部移交工程 ,则在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检验后,提请发包人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 。若根据主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按照主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与分包人共同验收 。

  无论是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还是承包人组织的验收 ,只要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竣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需要修理、改正的 ,竣工日期则为分包人提交修复后的竣工报告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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