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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碳排放管理师培训班

丹东碳排放管理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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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碳排放管理师培训班

  未来的碳达峰、碳中和既是推动绿色革命的一次大考,更是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建立新的国际竞争优势的难得机遇。要实现国内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人才是最关键的要素之一,碳排放管理师是经过权威系统培训,表明持证人具备碳排放管理相关能力要求、掌握碳排放发展方向、具备专业的碳排放知识,管理工作所需的视野及观念和经验与技能,可以胜任相关管理工作的能力。

  一、项目背景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 、绿色投资 、绿色建设 、绿色生产 、绿色流通 、绿色生活 、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 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 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 ”。为提高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抓紧部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同时按下碳排放 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的“启动键”。

  为此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碳排放管理师(高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颁发培训证书。

  二、培训对象

  1、建筑工程行业从事节能减排、环境管理、现场管理、生产管理、项目管理、商务管理等相关人员;

  2、行业碳市场及试点碳市场控排企业的相关碳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电力、能源管理相关人员;

  3、从事能源、环境、循环经济教科研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工程人员、从事碳排放的投资者,经营者、碳排放行业的服务、营销的各类人员、相关领域人员;

  4、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负责低碳发展与管理的相关人员;

  5、金融机构、高校、科研单位、碳资产管理公司、电力交易公司等技术支撑机构相关人员;

  6、碳排放管理师职业化培训和考评针对人群广泛,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技术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7、有志于从事碳交易、电力改革、能源互联网的其他人员。

  三、培训目标

  1、熟悉碳排放与碳减排的背景,了解两个概念的界定及相互关系,明确碳排放及碳减排认证认可的实施战略。

  2、梳理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思路,认识其中的机遇与挑战,制定企业碳排放的管理措施与方案。

  3、熟悉能源管理体系的产生背景、意义和作用,了解碳交易市场动向分析,为企业制定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及绿色金融落地方案。

  四、就业去向

  个人可到用能企业、咨询机构或研究机构就业,如:工业制造、环保、智绿色交易所、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电力集团、环境咨询公司、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排放核查单位等。

优路教育碳排放管理师培训班

  五、培训内容及大纲

  (一)培训内容:

  1.认证认可在碳排放和碳减排中的地位与作用

  碳排放与碳减排评价的背景,碳排放与碳减排评价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相互关系分析,认证认可在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中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发展现状及需求分析

  中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发展现状, 了解中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的需求分析

  3.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实施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

  掌握创新认证认可理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组织实施, 有效监督管理

  4.碳达峰碳中和机遇与挑战

  掌握碳达峰和碳中和思路梳理和机遇挑战

  5.企业碳排放管理

  掌握企业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解读,了解企业碳排放监测与核算讲解,熟悉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6.能源管理体系与节能降碳

  掌握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产生的背景,熟悉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原则与知识讲解,过程工业企业能效优化实施路径。

  7.碳交易政策及流程、绿色金融

  掌握碳交易市场政策及现状,碳交易流程和实践,碳金融与绿色金融。

  8.碳达峰、碳中和应对策略、实现路径

  熟悉全国试点碳市场政策及运行规则,企业节能减排方案设计与碳资产管理体系建设

  (二)培训大纲

培 训 内 容

课时分配(共35学时)

理 论

技能

合计

备注

认证认可在碳排放和碳减排中的地位与作用

2


2


中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发展现状及需求分析

3


3


中国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实施战略

3


3


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实施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

2


2


碳达峰碳中和机遇与挑战

2


2


企业碳排放管理

4


4


能源管理体系与节能降碳

4


4


碳交易政策及流程、绿色金融

3


3


碳达峰、碳中和应对策略、实现路径

6

6



地方(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管理与案例

6

6



合计

35

12

23


  (三)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碳排放管理师(高级)考试:

  1)具有高中 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

  2)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 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或取得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

  4)能源、环境、循环经济教科研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工程人员、节能及环境交易所相关人员。

  (四)考核与证书

  考试科目:1科,含专业基础+专业案例两部分知识;

  考试时间:3、6、9、12月份第三个周六考试;

  考试形式:闭卷上机考试;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1个月,查询成绩;

  证书下发:考试结束后3个月,下发证书。


证书样本


碳排放管理师证书样本


碳排放管理师招生简章


 


班型

教学模块

资料名称

班级服务

岗位技能直通班

专业基础

专业案例

电子上传:

《碳排放管理手册》

《配套课程讲义》

1、报名学员指导

2、学员专享题库训练

3、6个学员服务期

       碳排放管理师培训资料

  “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单边措施,无原则地把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既违反WTO规则,冲击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和经济增长前景,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以及‘自下而上’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助长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之风,会极大伤害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和能力。”

  在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对欧盟7月中旬公布的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进行表态,这是其气候政策改革计划中重要一环。

  碳边界调整机制计划于2023年上线实施,从2026年开始,出口到欧洲市场的铝、水泥、钢铁、化肥和电力的生产商将需要依照欧盟法律,为自身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支付与欧洲生产商所支付的相等价格。按照欧盟委员会目前的提议,该机制下的免费配额将于2035年全部削减。相关草案细则在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Fit for 55 package”中公布。

  这一机制在2019年底由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一经提出中、美、俄、澳大利亚、巴西、南非、印度等WTO 成员就分别表示严重关切。有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碳边界调整机制短期内不会对中欧贸易造成大的影响,但未来的影响还要看正式出台的具体内容。

  绿色国际贸易壁垒风险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报告称,如果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的碳价格为每吨44美元,发达国家的收入将增加25亿美元,而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将减少59亿美元。

  实际上,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提议,碳边界调整机制将分三个阶段逐步推出。2023-2025年为第一个试点阶段,在此期间,欧盟进口商只需报告其进口产品中的嵌入式二氧化碳排放量,但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阶段则是从2026年到2034年,这一阶段进口商将必须为其嵌入式二氧化碳排放支付费用,也就是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下的碳价格。但这仅为欧盟生产者的免费配额中未涵盖的碳排放份额支付费用。

  欧盟委员会建议每年减少10%的免费配额,E3G产业转型与工业脱碳政策顾问Domien Vangenechten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进口商必须在该机制下支付相应费用获取的排放份额量将逐年增加,直到2035年完全取消免费配额,到那时碳边界调整机制将适用于100%的进口商品嵌入式排放,这也是碳边界调整机制的第三阶段。

  欧洲气候智库雅克德洛尔研究所欧洲政策分析师Pierre Leturcq对表示,碳边界调整机制和现有欧洲碳市场(EU ETS)二者互不可少,CBAM若想实施就不可在现有的免费配额基础上再增加免费配额量。因为根据WTO规则,CBAM将被视为“双重救济”和“非法”。

  因此,碳边界调节机制下可能产生的进出口费用,和“碳关税”概念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世界资源研究所北京代表处研究、数据与创新部门(RDI)主任刘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CBAM机制还没有涉税或关税,因为在整个政策出台过程中,CBAM都注意不违反WTO规则,特别是第一条、第三条和第二十条,也就是不得有歧视性贸易措施的普遍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为成员国经济安全提供“免责”通道的一般例外原则。

  刘哲认为,CBAM目前按照配额交易的方式来设计,是一种欧盟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规制手段,之后逐渐加严可能产生超出欧盟管辖范围的政策含义。目前,CBAM与EU ETS之间的关系还没能在政策层面明确,所以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比如两个机制之下的配额是否能够形成某些抵消或共同履约等,在目前阶段还未可知。欧盟7月14日提出的方案仅仅是其立法进程的起点,对于CBAM的进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CBAM在政策制定层面上要考虑的除了世贸规则之外,还有应对气候变化的效果。碳市场研究机构碳市场观察政策总监Sam Van den plas 认为,目前欧盟提案允许CBAM机制在2035年之前与免费配额重叠,而不是将其作为免费排放配额的替代方案,会为2030年以后重点行业的免费排放配额打开大门。“我们认为,这样的豁免会让污染严重的工业部门完全摆脱了困境,并在国际上发出了一个非常负面的信号。”

  由于当前免费配额过剩已经对促进减排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碳市场机制其实未能达到激励欧洲生产商投资低碳减排技术的效果。作为欧盟碳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打击碳泄露的引入机制,CBAM只有在所涵盖的部门的免费配额减少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引入。

  欧洲环保协会驻北京办公室首席代表、中国项目负责人龙迪(Dimitri de Boer)对此进一步解释道:“这是因为,只有免费配额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欧盟生产商才会相对其他生产商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支付更高的碳成本,由此出现‘碳泄露’的风险。所以简单来说,要引入CBAM机制,碳市场的免费配额削减就要随之提上日程。否则就会与WTO 规定相左。”

  “欧盟委员会的提议似乎是谨慎的、协商一致的,侧重于避免歧视,因此在世贸组织的合法性方面是有力的。但欧盟仍需解决一些有关收入去向、不发达国家待遇,以及承认其他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减排制度的问题。关于最后一点,我们呼吁建立一个多边减排政策可比性论坛,可以由世贸组织贸易和环境委员会主办。”Pierre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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