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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焦作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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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一级造价工程师招生简章



 课程模块课程说明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一年学习服务期

适合人群:

·有学习基础

·自律性强

网络全程班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考前点题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需交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适合人群:


·零基础

·无时间参加面授

签约保障班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点睛实操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即基础单科扣除800元服务成本后,案例单科扣1200元服务成本后。)


适合人群:

·考证压力大

·有集中备考时间


签约无忧班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考前刷题

考前集训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尊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

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即基础单科扣除1000元服务成本后,案例单科扣1800元服务成本后。)


适合人群:

·考试压力较大

·有时间参加面授


名城集训营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集训系统课

集训训练课

集训提升课

名城集训



配套服务:

1、专属班主任+现场服务班主任+专职助教老师3V1督学指导;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VIP3答疑通道+16天助教面授答疑;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6、统一免费提供16天集训营面授课程标准食宿服务;


课程服务期:

一年学习服务期(含食宿,考试不过科目全额)


适合人群:


·迫切想要取证

·有充足时间参加面授

            开课方向:【网络精选班/网络全程班】土建/安装/交通/水利【签约保障班/签约无忧班/名城集训营】土建/安装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资料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BOT方式

  BOT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通常所说的BOT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1)标准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与BOT的区别在于:BOOT在特许期内既拥有经营权,又拥有所有权。此外,BOOT的特许期要比BOT的长一些。

  (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该方式特许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特许权建设并拥有某项基础设施,但最终不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二)PPP方式

  PPP融资方式强调政府与民营机构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也正因为民营机构参与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为保证自身利益,项目建设过程中会积极选取最佳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使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PPP强调的是优势的互补、风险的分担和利益的共享。PPP与BOT在本质上区别不大,都是通过项目的期望收益进行融资。

  当然,PPP与BOT在细节上也有一些差异。例如在PPP项目中,民营机构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需要由政府来做;其余全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只起监管作用。而在BOT项目中,绝大多数工作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则提供支持和担保。但无论PPP或BOT方式,都要合理分担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标。

  (三)TOT方式

  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具体说来,是东道国将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T)给外资经营(O),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外商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外资经营期满后,再将原来项目移交(T)回东道国。项目发起人设立SPC或SPV。

  与BOT方式相比,TOT有以下特点:

  (1) 从项目融资的角度看,TOT是通过转让已建成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来融资,而BOT是政府给予投资者特许经营权的许诺后,由投资者融资新建项目。

  (2) 从具体运作过程看,TOT只涉及转让经营权,不存在产权、股权等问题,在项目融资谈判过程中比较容易使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并且不会威胁国内基础设施的控制权和国家安全。

  (3) 从东道国政府的角度看,通过TOT吸引国外或民间投资者购买现有的资产,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缓解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1)通过经营权的转让得到一部分外资或民间资本;2)转让经营权后,可大量减少基础设施运营的财政支出。

  (4)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TOT方式即可回避建设中的超支、停建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债务等风险,又能尽快取得收益。采用BOT,投资者先要投入资金建设,并要设计合理的信用保证结构,时间长,风险大;采用TOT,投资者购买的是正在运营的资产和对资产的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不需太复杂的信用保证结构。

  (四)ABS方式

  1.运作过程:1)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2)SPV与项目结合;3)进行信用增级;4)SPV发行债券;5)SPV偿债

  2.BOT与ABS的比较:

  (1)项目所有权、运营权归属:BOT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届满,所有权将移交给政府。因此,通过外资BOT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

  ABS方式中,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SPC,而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义务把项目的现金收入支付给 SPC,待债券到期,用资产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后,资产的所有权又复归原始权益人。因此,利用ABS进行基础设施国际项目融资,可以使东道国保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2)适用范围:对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或包括国防项目在内的敏感项目,采用BOT是不可行的;SPV不参与运营,不必担心外尚或私营机构控制。

  (1) 资金来源:BOT和ABS的资金来源都是民间资本,ABS强调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2) 对项目所在国的影响:BOT会给东道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而ABS不会。

  (3) 风险分散度:BOT风险主要由政府、投资者/经营者、贷款机构承担;ABS由众多的投资者承担。

  (4) 融资成本:BOT比ABS高。

  (五)PFI方式

  PFI方式的核心旨在增加包括私营企业参与的公共服务或者是公共服务的产出大众化。

  1. 典型模式:1)在经济上自立的项目(政府财政不支持,但政策支持);2)向公共部门出售服务的项目;3)合资经营项目

  2. 优点:1)适用范围广泛;2)吸引民间资本缓解财政压力;3)吸引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合理配置资源;4)政府公共项目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方式的制度创新,是PFI最大的优势。

  3. 比较:

  (1) 适用领域:BOT用于基础设施或市政设施;PFI更广泛。

  (2) 合同类型:BOT采用的是特许经营合同,PFI是服务合同。

  (3) 承担风险:BOT中私营企业不参与设计,设计风险政府承担,PFI参与设计承担此风险。

  (4) 合同期满处理方式:BOT合同期满无偿移交政府,PFI保持运营。

  注:需要设立SPC的:ABS、TOT;政府对拟建项目具有完全控制权的:ABS、TOT; 能够引入国外先进管理和技术的:BOT、TOT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

  一. 税收

  (一) 营业税

  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是指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无论其是否独立核算,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 纳税对象

  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三个方面:

  (1)提供应税劳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等7项。

  (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

  (3)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具体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在转让该项股权时,也视同销售不动产。

  3. 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我国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计税营业额。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如下:

  1)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时,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单位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凡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营业额;

  3)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的,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税率。营业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交通运输业 3%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3%邮电通信业 3%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5%~20%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5%

  4. 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一般根据计税营业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3.4.1)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5. 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营改增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交通运输服务11%,现代服务业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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