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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出纳实操培训班

马鞍山出纳实操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624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 微信咨询:tan4811
授课学校:马鞍山中公教育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1.出纳基础:学习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开收据及支票、日记账登记、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 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2.出纳实操:学习出纳真实的经济业务和凭证单据填写,包括有现金收支、银行结算业务,票据结算、报销核算等的业务操作及流程。 3.网银操作:学习网上银行系统日常操作步骤及技巧 4.开票实操:学习如何购买发票、读入发票、发票开具范围、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开票选择税率及征收率、填写发票备注栏等

    学习目标:

    1、掌握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快速提升业务技能

    2、熟练使用网银操作,学会发票开具及认证

    3、掌握出纳工作完整流程,轻松应对实务工作

    适合人群

    适合1-2年工作经验,正在从事出纳工作、转型做出纳但缺乏出纳工作实操经验和基础的人群

出纳实操培训班

  发票对方作废客户还能认证吗

  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已认证抵扣之后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作废.

  要看情况,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能作废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抄)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矩:

  第二十条袭?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根据本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上,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发票对方作废客户还能认证吗

  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发票作废只能是本月开具的,没有报百税的发票,而且是谁开具,谁作废.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页面上方还有度一个发票管理点一下,有一个已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选择发票号码作废"窗口.问

  【第二步】在此窗口中选中某个发票号码后,双击或点击"查看明细"按钮,以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若决定作废此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明细界面答的"作废"按钮,也可退回到"版选择发票号码作废"窗口选择该张发票作废.

  【第三步】在"选择发票号码作废"窗口,点权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是否确认作废的提示框,点击"确认"按钮确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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