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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B班

宁波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B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624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 微信咨询:tan4811
授课学校:宁波中公教育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商品名称:黄埔黄埔“冲锋致赢”技能提升B班;

    开班时间:高清直播每月20号开班;

    课程时长:228小时;

    授课科目:会计实操

    上课形式:视频+直播+录播

    授课内容:

    财务基础搭建(42小时)

    入门会计实操训练(12小时)

    企业财务处理实战(72小时)

    工业成本管控及核算(48小时)

    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B班

  分支机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吗

  1、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项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分支机构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公司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在计算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时应将分支机构包括在内.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对当年新设立分支机构的或上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分支机构,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机构由总机构统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吗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要点?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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