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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2年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青岛2022年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2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841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 微信咨询:tan4811
授课学校:青岛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健康管理是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的健康状况、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进行评估,为个人和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实施干预的全过程。健康管理师是对人群或个人健康和疾病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维护和健康促进的专业人员。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标志。


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健康管理师【总裁三证班 】

健康管理师【总裁三证班 】

前导课、健康管理概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2年不过或重修

健康管理师【无忧取证班 】

健康管理师【无忧取证班 】

基本卫生、流保健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基本知识、健康教育学、营养与食品安全、身体活动基本知识、一年四期重修

健康管理师【高端特训通关班 】

健康管理师【高端特训通关班】

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健康信息学、医学伦理学与健康管理职业道德、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1年不过重修1年

健康管理师【VIP精英双证班 】

健康管理师【VIP精英双证班】

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本卫生保健、流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基本知识、1年不过重修1年

健康管理师【尊享取证班】

健康管理师【尊享取证班】

营养与食品安全、身体活动基本知识、心理健康、中医养生学、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师【精品无忧班】

健康管理师【精品无忧班】

健康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题海战术(A+B)、冲刺串讲

健康管理师【基础精讲班】

健康管理师【基础精讲班】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与相关健康产品、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医食疗保健餐

健康管理师【精品无忧班】

健康管理师【精品冲刺班】

健康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题海战术(A+B)、冲刺串讲

健康管理师【基础精讲班】

健康管理师【考证精讲班】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与相关健康产品、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医食疗保健餐



优路教育健康管理师招生简章


健康管理师1.jpg


优路教育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2022年班型主讲内容配套资料包含服务
基础无忧班

核心考点直播

精品导学

考点精讲

精练习题

强化冲刺

精华版考试教材

精选题库

1.协助报名服务

2.学习中心专业问题及答疑

3.学习进度与考试提醒

4.考试不过,下一期免学费重读

0 基础通关班

核心考点直播

精品导学

考点精讲

精练习题

强化冲刺

考前点题

精华版考试教材

精选题库

2套考前模拟卷

考前复习要点

1.协助报名服务

2.学习中心专业问题及答疑

3.学习进度与考试提醒

4.考试不过,下一期免学费重读

精英集训营

核心考点直播

精品导学

考点精讲

精练习题

强化冲刺

考前点题

属地面授

精华版考试教材

精选题库

2套考前模拟卷

考前复习要点

集训讲义

1.协助报名服务

2.学习中心专业问题及答疑

3.学习进度与考试提醒

4.考试不过或持续学习课程1年

       健康管理师备考资料

  四、经营者的义务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2、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4、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6、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每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7、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9、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10、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11、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1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13、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14、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6、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7、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五、争议的解决

  1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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