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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阳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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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关注: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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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阳泉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事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 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为什么选择优路教育


报考条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融合式智能课堂—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线上线下融合式、大数据智能教学

学员行为智能中心 旨在帮助考生顺利度过考试



面授融合式教学录播、直播、面授融合式教学

行业核心造价女神王玲、实力派老师王双增,造价培训界讲师“黑马”王圆圆老师等核心师资授课,逐点菜单式教学,形成知识树。智能测评对学员全程跟踪,对考题进行预测,针对性提高学习效率。

大数据分析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

以学员学习行为数据为基准,仿真性和预测性较强,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每道题都配有三种解析形式:文字解析,音频解析,视频解析,方便考生了解自己学习进度及把控程度。

专职班主任全程跟踪服务专职班主任全程跟踪服务

全程为考生答疑实时跟进、督促学员学习进度,测评学习效果。学员在用户中心通过查看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随时提交疑问确保每一位学员的疑难问题都能得到专业及时的解决。

专属教研机制答疑专属教研机制答疑

配备专业教研人员解决各种学习难题,24小时内进行专业指导;直播面对面答疑,疑难问题不过夜,及时解决学习问题;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

  《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 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5小时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2.5小时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2.5小时必作:单选60道,多选15道
选作:任选一组,单选10道/组
100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5小时案例题:5道100分

       注: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00—11:30安全生产通用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班型合适人群课程内容配套资料
网络精选班

有一定学习基础

需要强化提升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网络全程班

学习基础薄弱

需要系统的学习指导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考前点题

《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复习圈点》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保障: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

签约保障班

0基础

需要短时间提升成绩

基础导学

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

考前串讲

点睛实操

《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题点实操演练》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尊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保障:当年考试不过科目扣除990元/科后或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高频考点: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规定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二)压力容器设计的安全管理

  1.设计单位的条件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

  (2)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

  (3)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设计文件鉴定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装置的安全管理

  1.新产品的试验和测试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

  2.锅炉等特种设备及部件的许可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出厂附件规定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

  1.维修单位的要求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2.安装、改造、维修的管理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3.电梯安装的管理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技术要求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5.技术资料移交归档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人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6.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五)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3)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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