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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A班

扬州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A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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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 微信咨询:tan4811
授课学校:扬州中公教育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商品名称:黄埔黄埔“冲锋致赢”技能提升A班;

    开班时间:高清直播每月20号开班;

    课程时长:228小时;

    授课科目:会计实操+初级会计

    上课形式:视频+直播+录播

    授课内容:

    财务基础搭建)

    入门会计实操训练

    企业财务处理实战

    工业成本管控及核算

    初级会计职称

    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A班

  已多交所得税怎么做平

  企业所得税预交时多交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回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返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返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上述规定,超过应纳税额预缴的税款,纳税人有要求退还税款的权利,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已多交所得税怎么做平

  纳税人办理什么事项需要持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了解,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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